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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足积分兑换的必要条件

发布时间:2014-04-02

        鉴于目前积分兑现中会员集中反映的问题,力旺会在此予以说明,请广大会员谅解。

1.并不是每个业主都享受此次积分兑换。

2.2013年力旺会积分计划从4月份起开始实施,实施期间为4月-12月。故积分计划及积分从4月份开始。

3.初次购买积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,一是签约之前是力旺会会员,二是必须是13年12月31日前签约的力旺会会员,方可享受初次购买积分。如会员在13年签约,且在签约前是力旺会会员,卡中方有积分。

4. 如推荐购房,被推荐客户未在13年签约,依然无法享受到此次积分兑换活动。待被推荐客户签约后,在签约年享受当年的积分兑换活动。

5.2014年1月1日之后签约的力旺会会员享受14年的积分计划。

6.推荐/重复购房:初次到访时,推荐者和被推荐者必须到场,在现场《到访登记表》中签字推荐到访,如推荐成功,请在签约当日填写《力旺会推荐/重复购房登记表》,如推荐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,请被推荐者携带推荐者身份证及会员卡复印件到场。

如有不明事宜,请致电82909966。